(2月1日)
绝密
致索柯里尼柯夫同志
抄送:瞿鲁巴同志和克尔日扎诺夫斯基同志
您曾同我谈过,我们的某些托拉斯不久就会没有资金了,因而会断然要求我们由国家来接管。我想,托拉斯和企业建立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正是为了要它们自己承担责任,而且要承担全部责任,使自己的企业不亏损。如果它们做不到这一点,我认为它们就应当受到法庭审判,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都应当受到长期剥夺自由(也许过一定的时期可予以假释)和没收全部财产等等的惩罚。
如果我们建立了实行经济核算的托拉斯和企业,却不会用精明的、商人的办法来充分保证我们的利益,那我们便是地道的傻瓜。
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应该注意这个问题,财政人民委员部更应该通过国家银行和专门的检查员注意这个问题,因为财政人民委员部虽然与此没有直接关系,但正是它有责任建立真正的、切实的监督和检查。
列宁
电话口授
载于1931年3月21日《真理报》第79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50—151页